2023年12月4日16时许,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八大队民警在三营收费站执勤对一辆宁C牌SUV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神色慌张,无法出示驾驶证,民警查询后发现,驾驶员李某属于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民警对李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李某进行了罚款15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以下情况都属于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一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是利用非法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三是在驾驶证被暂扣或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交通参与者应在合法合规取得驾驶证后再驾车上路行驶,确保依法出行。(高速交警八大队 兰国庆)